安溪县法院开展涉民生民企专项执行行动

安溪报-安溪新闻网   2021-05-12 19:00

  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认真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4月29日,安溪县法院组织开展涉民生、涉民企专项执行行动。

  当天上午7:30分,天空飘着小雨,执行干警们乘车奔向不同片区。本次行动共出动警车5部,干警23人,分南、北两路对本县辖区内33个案件开展统一执行。

  福建某混凝土公司与谢某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县法院审理判决,谢某宝应偿还福建某混凝土公司货款68万余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判决生效后,谢某宝未能按期还清货款。该公司遂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本次统一执行行动中,青年突击队队员们迅速出击,将正在家中泡茶的谢某宝拘传至法院。谢某宝表示无法一次性还清款项。突击队员们不断向其释法说理,告知拒不履行后果,责令其尽快偿还货款。

  慑于执行压力,谢某宝主动与申请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现场支付货款10万元,剩余款项保证于6月30日前全部还清。

  陈某昌、谢某花与许某生、许某华等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后,许某生等人未能及时履行赔偿义务。陈某昌、谢某花遂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该起交通事故引起的赔偿纠纷另有两件在执案件。行动中,执行干警到许某生家中,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同时,联系申请人及许某生家属前来和解。许某生表示愿意履行义务,但要与黄某洪共同履行。执行法官遂向其释明区分其应承担的直接赔偿责任与黄某洪承担的连带赔偿责任,责令许某生立即支付赔偿款。

  最终,许某生同意一次性支付三起执行案件尚欠赔偿款合计24.26万元,三案均全部执行到位。

  此次专项执行行动主要集中于人身损害、追索劳动报酬、买卖合同等涉民生、涉民企案件。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执行干警提前对执行案件进行梳理、排查,建立台账,规划行动方案。当天行动取得较好成果,共拘传被执行人7人,冻结存款22.8万元,查封店铺1间,敦促和解7件,执行完毕3件,执行到位金额73.61万元。

  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秋琼介绍,下一步,该院将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继续坚持集中执行常态化,聚焦涉民生、涉民营企业案件,以执行信息化为保障,突出执行强制性,完善执行长效机制,用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记者 章艺涵 通讯员 林如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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