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安溪重点排查整治4大类安全风险隐患房屋

闽南网   2020-03-22 14:40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泉州安溪于近日发布公告,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坚决遏制房屋建设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擅自改变结构和使用功能等乱象。

  自即日起至2020年6月底,安溪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集中资源、力量、时间,对各类房屋进行拉网式、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房屋所有人、管理人或经营者应当确保经营使用房屋合法、安全与功能有效,不符合房屋结构安全或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或使用功能,以及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经营性场所等,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出租),组织整改,并主动向所在村(居)委会报告。

  全县各类房屋承建单位、施工队伍,即日起不得承接无规划许可、无施工许可,或不按审批手续规范施工的各类建设工程;已经承接在建的此类工程,应暂停施工。

  排查整治对象是全县所有房屋,做到地毯式、全覆盖,一栋不漏。在此基础上,重点排查风险隐患比较集中的4大类: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利用民房、旧建筑物(含厂房、公共建筑等)改造从事商场超市、文创娱乐、旅馆民宿、餐饮酒吧、群租公寓(房)、托管培训、医疗美容、幼儿园、养老托老、电商经营等经营服务的人员密集场所;其他存在各类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包括位于高压线路对建筑物安全距离范围内的房屋;去年全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尚未处置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

  排查的重点问题包括“四无”(无审批手续、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建筑,特别是钢结构建筑;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的建筑;违法改扩建(加层夹层)的建筑;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筑;鉴定为D级危房的建筑;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建筑。

  安溪鼓励广大群众举报违法建设房屋和违规经营房屋、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改变使用功能的房屋违法行为。县本级设置举报电话,各乡镇也开通线索举报渠道。经查实的举报线索,将对第一举报人予以奖励并严格保密。(通讯员 林清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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