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在泉州市率先试点推行“审批官”制度

泉州晚报   2018-05-03 19:53

­  近年来,安溪县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去年11月,该县更是在全市率先试点推行“审批官”制度,通过转变审批方式,结束以往层层递交、层层审核的“服务链”体系,大大减少“内耗”,为茶乡经济社会发展跑出行政审批“安溪速度”。

­  “一支笔”审批153个事项

­  近日,笔者在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遇见“90后”创业小伙子吴水福。去年,小吴瞄准市场需求,在福州创办一家智能家居公司,取得成功后,今年,他准备回家乡发展。当天,他正是为办理公司“三证一照”而来。

­  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驻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小吴向审批官吴明霞递交准备好的材料。审验材料、录入信息、打印证照,不到20分钟,小吴就从吴明霞手中拿到公司的“三证一照”。

­  “服务效率太高了,去年我在福州办理手续时,准备材料、复印,来回跑三趟,三天才拿到证照。今天就跑一趟,20分钟就拿到。”小吴惊讶地说,这样的服务效率,对于他这样的创业新手来说,等于为自己创业“扶上马,助力跑”。

­  吴明霞说,实行审批官制度以来,通过项目整合,80%以上的事项由以前“一审一核”转变为“一人办结”制,改承诺为即办,全力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  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业务股负责人黄炳杰介绍,该县以发改、民政、卫计、市场监管4个试点单位,实行首席审批官委派制度,签订《授权委托书》,明确“审批官”职责权限与责任,确保其在日常业务管理内的审批决定权,涉及153个事项实现审批官“一支笔”审批,53个事项转化为即办件,能为办事群众节约50%以上的办理时间。

­  集体讨论制度确保依法准确

­  审批官制度除创新审批管理和审批运行制度外,还创新风险管控新机制。在审批过程中如遇重大事项审批或疑难问题,则采取由“审批官”牵头窗口工作人员,现场集体研究讨论后予以审批决定,这样既可有效避免审批官“单兵作战”,又能确保审批行为依法、准确、按时办结。

­  吴明霞说,此前,她就曾遇到这样一件“棘手事”。安溪县一国有外贸公司拟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需变更,但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相关条文要求企业名称应由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而该公司拟变更的名称没有字号,不符合规定。

­  怎么办?吴明霞立即召集窗口其他3名审批工作人员参加集体讨论。大家就这个问题展开讨论,并寻找相关文件依据。经过探论,一致认为该企业仍保留国有性质,允许适当保留原名称。至此,该问题得以妥善解决。

­  黄炳杰介绍,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还制定出台行政审批责任追究管理办法,明确“审批官”责任、义务和责任追究细则,有效遏制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或不作为;同时,强化对部门业务办理的随机抽查力度,加大审批过错行为追究力度,确保“审批官”制度的顺利落实。(林钦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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