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泉州 > 安溪 > 安溪新闻 > 正文

倒建筑垃圾严重破坏林地 安溪一名男子被判刑

2016-07-02 11:15 来源:东南早报 0

­  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三十几亩林地瞬变渣土消纳场,林地的原有植被随之遭到严重毁坏。日前,郑某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安溪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林地受到严重破坏

­  2011年10月,郑某承包了安溪县某建筑项目的土石方工程,在与安溪县城厢镇经兜村村民签订《弃土场合同协议书》后,便于2011年11月将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运往城厢镇经兜村“牛角湾”山场的林地进行倾倒。直至土石方排放完毕前,郑某均未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占用林地的审批手续。最终,造成“牛角湾”山场34.8亩林地的原有植被严重毁坏。

­  安溪县人民检察院指出,单位或个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的,均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通讯员陈定阳记者罗倩雯文/图)

新闻推荐

到头了;
下一条:泉州市公安局演讲比赛落幕 安溪民警喜获一等奖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