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数说”生态环保“十三五”

安溪报-安溪新闻网   2021-02-07 16:40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8%;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类水质达标率100%;通过生态环境部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命名和授牌……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交出一份亮眼成绩单。

  近年来,安溪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目标要求,全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齐头并进,探索出一条绿色发展之路。

  五年来,安溪县生态环保不少创举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例如,在全省首创山长制,与河长制互为补充,构建起县、乡、村三级生态资源长效管护体系,实现山水一体化协同治理;在全省率先探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委托第三方运营管理的“安溪模式”;创新“山头戴帽、山腰系带、山脚穿鞋”的退茶还林模式,生态茶园建设如火如荼;全域绿化快速推进,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6.5%;“绿盈乡村”建设突出绿化、绿韵、绿态、绿魂特色,成为全省典型;被形象称之为“炸碉堡”的农村旱厕整治做法,受到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崩岗治理的“安溪模式”在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上作典型发言,并在我国南方红壤侵蚀区广泛推广应用。

  生态福利“变现”。除了收获“国家园林县城”“国家生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等一批“金字招牌”,安溪县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取得“九连优”的佳绩。2019年,安溪县列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县第54位,2020年跻身“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百强县第五位。

  佳绩的取得,离不开环保执法人员的付出和努力。在2020年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信息化执法技能竞赛中,安溪生态环境局获优秀团体二等奖;在2020年泉州市生态环境监测职业技能竞赛中,该局获团体第三名;在安溪县《民法典》知识竞赛初赛中,该局荣获三等奖,成为一支名副其实的环境保护执法“铁军”。

  2020年,安溪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400余人次、检查工业企业600余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8件,处罚金额63万余元;移送行政拘留1起,查封扣押9起。(通讯员 林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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