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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莆田仙游一男子获刑11个月

东南网   2022-11-22 16:58

  “喂,您好,最近考虑买房吗?XX精品楼盘了解一下?”

  “喂,您好,儿童舞蹈培训班,适合1-6年级的小朋友,要不要带孩子过来体验一下?”

  “喂,您好……”

  你有没有接到过类似的骚扰电话?我们的个人信息又是如何泄露的?日前,仙游法院审理了一起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便利窃取客户信息并倒卖牟利的刑事案件,被告人蔡某最终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41000元。

  蔡某本是厦门某科技有限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负责办理手机卡的业务。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蔡某发现黄某在大量收购含有他人身份信息的手机卡。于是,蔡某在上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趁客户不备,盗制含有他人身份信息的手机卡并贩卖,非法获利2万余元。正当蔡某沾沾自喜,觉得自己掌握了“财富密码”之时,警察已经找上门了。“本来只是想赚点外快,没想到居然触碰了法律,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蔡某在庭审时懊悔道。

  仙游法院经审理认为,蔡某所出售的手机卡,包含客户的姓名、电话号码等详细的身份信息,属于公民个人信息,其未经个人同意进行出售,行为已经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故依法判处蔡某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41000元。(通讯员 周磊 郭青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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