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仙游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5.关于“派驻纪检组组长未及时配备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配备1名派驻纪检组组长,已对另外空缺的2名组长职位进行酝酿并形成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正在履行相关程序。
26.关于“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把好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认真落实系统内部“两个责任”;采取选派培训等形式,进行业务培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经常性开展廉政谈话提醒;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强监督;实行县纪委书记约谈制度,2017年以来,已约谈县纪委派驻纪检组长17人次;加强问责追究,已对1名出现苗头性问题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调整2名干部离开纪检监察系统。
27.关于“巡察机构工作人员配备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委已对空缺的1名县委巡察办副主任及2名巡察组副组长职位进行酝酿并形成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正在履行相关程序;抽调4名党员干部到县委巡察办、巡察组试岗,近期将根据试岗情况办理相关手续。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28.关于“县人大机关2014年至2016年出差补助领取异常”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由县委书记对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进行约谈,并责令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县委常委会作出深刻检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由县纪委抽查核实,县人大办公室已清退虚报领取的出差补助款46.13万元,并由县纪委对县人大办公室主任进行党纪立案调查。
29.关于“县民宗局、林业局、法院以及钟山镇存在差旅费报销异常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涉及的4个单位已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进行全面清查、补齐手续,并制定单位差旅费管理相关规定,共收回违规资金7870元,对11名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同时,在全县开展差旅费报销情况检查,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0.关于“参与征地拆迁工作的部分干部多头领取奖金补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18年1月8日,鲤城街道已清退多头领取的征地拆迁补助金1.8万元。
31.关于“未参与征地拆迁工作的其他干部也领取奖金补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鲤南镇共有113人违规领取补贴12.29万元,除19人(涉及金额1.98万元)已离职无法联系的临时聘用人员外,其余94人(涉及金额10.31万元)已清退到位。
32.关于“2006年至2017年,县人大、县政协每年用公款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县人大、县政协机关全体干部购买商业保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人大办公室已收缴违规购买的商业保险费共7.6万元,县政协办已收缴违规购买的商业保险费共12.19万元,均已清退到位。同时,建立健全机关财务各项制度,规范机关财务管理。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33.关于“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关于4名同志任乡镇主官之前,乡镇工作经历未满3年问题,县委将在今后的乡镇党政正职选任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有关政策规定。关于3个单位各超配了2名非领导职数问题,县委常委会已对3名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予以交流;另外3名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将于2018年3、4月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自然减员。
34.关于“对部分重要领导岗位的配备不够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商务局局长已配备到位,并免去两名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的乡镇党委书记职务;县委已对空缺的县审计局局长、农业局局长职位进行酝酿并形成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正在履行相关程序。
35.关于“干部交流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18年2月2日,县委对在同一乡镇工作时间超20年的2名科级干部交流任职事项进行研究,其中1名予以交流,另1名根据个人意见,予以留任。印发《关于加强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暂行办法》,建立常态化干部交流轮岗机制。
36.关于“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原主任、九鲤湖管委会主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名副局长及局党委专职副书记等5人,2011年以来分别兼任有关协会会长及所在协会法定代表人职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涉及的5名干部均已按照规定程序免去其兼任的法人代表职务。同时,印发《关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干部在企业、社团兼职的通知》,全县各单位对干部在企业、社团兼职情况进行自查,进一步规范兼职行为。
37.关于“借用乡镇干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涉及不规范借用的13名干部和2名借用期满的干部,已于2018年1月11日前回原单位上班。同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借用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单位开展干部借用情况自查自纠,落实各单位每年两次开展自查自纠和组织人事部门不定期检查制度,并将执行干部借用规定情况列入单位绩效管理考评和单位主要领导年度考核的内容。
(六)廉洁风险方面
38.关于“县人大机关‘白条’报销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人大机关在整改巡视组反馈的48张“白条”基础上,自查并整改各类“白条”127份,涉及金额11.17万元。由县纪委对县人大办公室主任进行党纪立案调查。
39.关于“县机关食堂财务管理混乱,县处级干部低价用餐”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建立会计核算制度,设立县机关事务管理处基本账户,规范食堂财务管理,并与莆田市“易乐购”等超市签订食材采购合同,所有物资采购全部采用正式发票入账,不再出现“白条”入账;县处级领导干部在机关食堂用餐同其他干部职工一样实行刷卡就餐。
40.关于“仙游宾馆出租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经协商,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计划于2018年3月份重新挂牌招租。印发《关于开展全县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县各单位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进行清查整治,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1.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推销本人著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由县政协领导、县纪委领导分别与当事人进行提醒谈话,当事人已清退2012年至2016年用单位公款购买其书籍的费用共计10.64万元。
42.关于“招标项目信息发布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依法对违反规定的97家招标代理机构给予警告并责令整改,对34家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处罚。同时,制定《关于加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规范招投标信息发布管理,对只在我县发布招标信息,未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工程项目不予进场交易。2018年1月3日,组织全县从业人员进行规范招标项目信息发布业务培训。
43.关于“个别项目工程款超额支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组织专门力量对涉及仙度路的两个标段工程进行重新核实,发现该项目工程款超支付主要因为工程设计变更造成的。已责成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规范工程设计变更程序,并由县财政局牵头对2015年以来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由县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每年定期进行专项检查、抽查。
44.关于“部分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涉及的15家单位已整改到位,并对68名相关责任人员启动问责。同时举一反三,印发《仙游县工程领域监管建章立制材料汇编》、《仙游县投资项目政策文件》、《政府投资工程前期工作手册》等,组织全县工程从业人员进行工程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督促全县各单位对2015年以来政府性投资工程管理情况进行自查,促进工程管理制度化。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省委巡视二组先后向仙游县纪委移交信访举报件124件(重复件30件,初件94件)。截至2018年2月底,已提级办理2件,办结111件,正在办理11件。其中予以立案审查30件,已作党政纪处分18件35人,诫勉谈话4人,批评教育11人,提醒谈话12人,组织处理2人,问题整改5件。
党政纪处分35人。给予大济镇大济村原党支部书记陈加禄开除党籍处分;给予社硎乡仙头村原党支部第一书记苏国平、原村委会主任林步明,赖店镇龙兴村原报账员傅春水等3人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给予枫亭镇辉煌村原党支部副书记朱庆荣,菜溪乡溪边村原党支部书记黄永发等2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县公安局刑侦副大队长林国飚,社硎乡民政办主任陈国文,游洋镇石里村村委会主任邱金宣,菜溪乡象山村党支部书记陈学芹,枫亭镇霞桥社区主任薛顺耀,社硎乡半岭村党支部书记余开良,赖店镇龙兴村党支部书记傅金祥、原村委会主任傅志勇,园庄镇枫林村党支部书记曾明洁、村委会主任郑明雄,大济镇溪口村党支部书记庄成灶,园庄镇后蔡村报账员吴丽云,石苍乡霞湖村党员林育挺等13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园庄镇后蔡村党支部书记吴德锦、村委会主任吴朝旭,菜溪乡象山村村委会主任陈美聪、文书陈洪雄,社硎乡半岭村村委会主任苏各兵,赖店镇山尾村党支部书记郑志雄、村委会主任陆庆金、报账员陈启统,社硎乡仙头村党支部书记苏瑞荣、原党支部书记苏清明,园庄镇枫林村组织委员赵建武、报账员赵群宝,菜溪乡象星村原报账员岳建忠,赖店镇龙兴村干部傅丽琴等14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榜头中学校长柯献前、原校长杨爱珠等2人行政警告处分。
诫勉谈话4人。给予县铁路办主任刘明坚,游洋镇沽山村党支部书记林炳涛,菜溪乡象星村党支部书记陈汉钦、村委会主任岳加盘等4人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推动环保问题整改落实方面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涉及的34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9个,并对1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尚有15个问题正在抓紧整改,主要涉及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工作、小流域整治、农业面源污染、乡镇及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下一步,我县将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察督办力度,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督察长效机制,实行常态管理,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按照上级环保部门要求建立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不留死角。其中,对“仙游第二污水处理厂已建成,但由于管网不到位,至今未正常运行”“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影响流域生态环境”“仙游经济开发区未建立公共应急池”“垃圾随意倾倒、垃圾河现象比较普遍”“个别垃圾转运站建设缓慢”等5个需中短期完成的问题,计划于2018年12月底完成整改。对“13家生猪屠宰点建设”“污水管网配套不完善,管网建设缺乏统一规划”“断头管、雨污合流、混接、错接以及漏损等问题普遍存在”“乡村污水处理设施未完成建设任务,长效运行机制未建立”“已建的处理设施闲置现象较为突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视不足,进展滞后”“饮用水源地保护及小流域水质提升”等10个需中长期完成的问题,计划于2019年12月底完成整改。
(二)关于“化解信访的力度和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方面围绕“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采取主动接访、重点约访、包案化解、专案评审、公开听证等方式,变接访为下访,做细做实群众思想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信访问题,给予群众必要的人文关怀;对缠访闹访、无理取闹的,坚决依法依规处理,切实扭转信访工作被动局面。另一方面认真开展信访秩序整治活动,重新落实县处级领导挂钩督办,严格实行“五个一”机制,每2个月听取一次化解进展情况汇报,并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着力推动信访积案化解,确保于2018年10月底前全部办结化解到位,息访息诉率达到80%以上。
(三)关于“违规发放征地拆迁奖金补助”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目前已退缴违规发放的征迁补助款826.42万元,并确保于2018年6月30日前整改到位。制定《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违规发放征地拆迁奖励金及补助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所有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发放的征地拆迁奖金及补助款须在规定时限上缴至单位户头,并上缴至县财政专户,明确今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违规发放征迁补助等。
经过两个月多的努力,我县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需不断深化。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严格按照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持续抓紧抓实省委巡视二组反馈意见的全面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特别是正在整改的3个问题,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责任导向,进一步细化分解节点时限和职责任务,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对已经整改的问题,注重建章立制,全力防微杜渐,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反弹,不断巩固提升巡视整改成果。同时要把解决问题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努力使整改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并以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果检验整改落实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4-7995568,邮政信箱:仙游县鲤城街道八二五大街919号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xyxxcb@163.com。
中共仙游县委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