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一校车没有超载却被处罚 原来是因为这个!

仙游广播电视台   2018-03-22 18:11

  仙游一部校车停靠在加油站加油

  校车上载满了幼儿学生

  注意,并没有超载

  但是,被罚了,为什么?

  先看看事情经过:

  3月21日清晨,仙游县榜头交警中队在日常工作查纠中,发现一部校车停靠在加油站加油,校车上载满了幼儿学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随后,中队民警对该驾驶员当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给予处罚,告知其严重后果。

  为什么交警说: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加油站属于高危险区域,机动车在加油的过程中,可能会因机械故障或者突发因素发生车辆燃烧甚至爆炸事故。而幼儿、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差,紧急逃生、避险能力弱于成年人,因此,校车在运载学生时加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校车满载学生正在加油站加油,忽然发现不对劲,监控拍下这一幕

  太危险了!

  每个孩子都是家里的宝贝

  校车安全尤为重要

  司机,拜托你还是用点心吧

  那么,交警提到的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又是怎么说的?

  相关法规

  第四十一条   校车驾驶人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校车的制动、转向、外部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校车驾驶人不得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第四十八条 校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罚款:

  (一)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

  (二)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

  (三)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

  (四)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五)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校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从重处罚。

  全力保障学生安全

  仙游交警蜀黍也是操碎了心

  榜头交警开展校车整治行动

  春季开学后,仙游县交警大队榜头中队重拳出击,积极开展校车整治行动,及时发现和整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隐患,全力“清零”,确保广大学生上下学安全。对查处的校车违法行为,通过媒体进行曝光,提醒广大校车所属单位负责人、驾驶人心系学生交通安全,安全文明驾车。同时,榜头交警中队将坚决予以顶格处理,共同撑起学生的“保护伞”。

  仙游交警大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为进一步提升幼儿及其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保障幼儿交通安全,3月21日下午,仙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游美忠带领城关中队民警,来到鲤南中心幼儿园,对600名幼儿及他们的家长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活动首先以游戏互动的方式,模拟红绿灯路口,指导小朋友通过路口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行,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小朋友们讲解如何看懂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如何安全穿过马路等。接着,又带领小朋友学习了简单的交通警察指挥手势。小朋友们积极互动,现场气氛热烈。

  仙游交警还向全体幼儿家长宣讲交通安全知识,要求家长在接送孩子的过程中,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的指挥疏导,共同维护幼儿园门前上、放学期间的交通秩序。同时呼吁广大家长要加强对幼儿的交通安全教育,在日常交通活动中注重言传身教,培育幼儿的文明交通养成,提升下一代的文明交通素质,共同呵护小朋友平安健康成长,一起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警察蜀黍你们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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