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产生幻觉 福鼎一男子犯盗窃罪后又入派出所偷手机

宁德晚报   2018-01-05 11:25

  曾因犯盗窃罪获刑六个月,福鼎男子朱某分出狱后不思悔改,竟将盗窃目标对准当地派出所,盗得手机一部。日前,因盗窃罪,朱某分被福鼎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去年10月12日正午时分,男子朱某分在福鼎市某派出所院内“闲逛”一圈后,便驻足在门卫室内。见四下无人,他见桌面上放着一部手机,便顺手将手机放进兜里,骑着车离开了“作案”现场。随后,朱某分找到一处贴膜摊位,将偷来的手机改头换面,留作己用。

  次日下午,朱某分骑着电动车来到福鼎市龙山某路段时,见路边停放着一辆崭新摩托车,他下车仔细“打量”被害人王某的摩托车,无意间发现该车后备箱内放着车钥匙。于是,朱某分停放好自家电动车后又返回现场,使用该箱内车钥匙将摩托车盗走,随后对车辆的车牌进行拆卸。当晚,朱某分因闯红灯被交警抓获,两起作案事实随即被牵出。

  据介绍,对于敢在派出所作案,朱某分落网后表示,自己是注射毒品后产生了幻觉,才有此行径。

  日前,此案经福鼎市法院审理后认为,朱某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结合其累犯及坦白情节,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记者 陈健 通讯员 缪霄晖 刘常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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