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丨以案为鉴!云霄曝光多起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为发挥执法典型案例示范和警示教育作用,有效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华安县对多行业领域涉及的无证经营、违规作业、重大事故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公开曝光,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人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将相关违法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案件名称
云霄县某台球馆(个体工商户)存在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案
案情简介
云霄县消防救援局对云霄某台球馆(个体工商户)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场所为主体建筑第二层,仅设置1部疏散楼梯,存在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5.2条第 c 项之规定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该责任单位给予查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福建省消防救援局、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的通知》(闽消﹝2026﹞7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及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编号XFF-3中的严重违法情形之规定作出处罚款人民币414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案件名称
云霄县蔡某某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案
案情简介
云霄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居民蔡某某在云陵镇下坂村某处销售瓶装液化气。经核实,当事人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蔡某某立即停止燃气经营活动,并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案件名称
云霄县一场所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案
案情简介
云霄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列屿镇的某歌舞娱乐场所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未取得文化主管部门许可,配备点歌系统及音响设备,设有包厢19间,对外提供歌曲点播服务,营利模式为通过酒水溢价变相经营歌舞厅娱乐服务。该场所属提供经营性歌舞娱乐活动的场所,依法应当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和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对该场所责令关闭,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6046.3元,并对经营者黄某实施终身行业禁入,禁止其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担任该领域的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
案例四
案件名称
某电梯维保公司涉嫌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定期维保电梯案
案情简介
云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酒店在用电梯进行安全检查。经查,该电梯维保公司作业人员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实施电梯维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责令该电梯维保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案件名称
王某松酒后驾驶营运车辆案
案情简介
2026年07月20日0时45分许,王某松驾驶皖SG9982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沪ET905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从诏安县沿国道G228线往云霄县常山开发区方向行驶至事故路段,碰撞国道道路中央隔离护栏,碰撞后护栏及车辆散落物掉落到对向车道,导致途经事故路段由李某强驾驶的小型汽车刮碰到散落物,造成护栏受损,两车局部受损的交通事故。经提取嫌疑人王某松血样进行乙醇含量鉴定,王某松送检血样乙醇含量为75.68mg/100ml。经查,王某松所驾驶的机动车为营运车辆,其行为已构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王某松处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