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政府补贴 幸福食堂暖胃更暖心
闽南网6月12日讯(通讯员 李小琴 张晓露 闽南网记者 柯嘉进 文/图)“食堂菜品丰富,每餐十几种菜随便挑,政府还给补贴,花四块八就能吃到一荤一素一汤,划算又可口,我几乎天天来。”近日,在南靖县老年服务中心幸福食堂用餐的老人张素英,为家门口的养老助餐服务点赞。

张素英口中的“划算”,得益于南靖县出台的养老助餐补贴政策。根据政策规定,60周岁及以上的南靖籍老人,凭身份证在南靖县老年服务中心幸福食堂办理就餐卡,均可享受每餐40%的政府就餐补贴,每餐补贴最高可达6元。不仅如此,食堂米饭一元不限量,每餐还提供免费例汤,进一步降低了老年人用餐成本。在食品安全保障上,食堂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餐食48小时留样制度,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努力守护老年人就餐安全。南靖县老年服务中心幸福食堂实实在在的优惠和安心的保障,吸引了不少老人前来用餐,目前已有1000余人在此办理就餐卡。
南靖县老年服务中心幸福食堂运营是南靖县政府补贴赋能养老助餐服务、破解老年人就餐难题的缩影。目前,南靖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近8万人,占总人口的26.7%。为破解留守、空巢、特困、低保等重点老年群体做饭难、吃饭愁等问题,南靖县以正确政绩观为引领,以制度化补贴、长效化运营、精准化服务,推动幸福食堂助餐服务从“无”向“有”,从“有”向“优”转变,把民生福祉落到老年人的“热饭热菜”里。

南靖县制定幸福食堂助餐补贴政策,实行政府财政分级精准补贴。对每周运营5天及以上、每日至少提供1次助餐服务、每餐餐标不低于8元,日均服务20名以上60周岁老人用餐的合规幸福食堂进行专项补贴。符合条件的县级幸福食堂,县级财政按每人次就餐费用的40%给予补贴,每餐补贴上限为6元。而农村幸福食堂,县级财政按每人次2元给予补贴,单个食堂年度补助上限为6万元;镇级财政按每人次1元给予补贴。原则上,个人就餐缴费比例不低于50%(单人最低缴费4元/餐),其余费用由村集体自筹及社会捐助补足。所有补贴资金全部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实行专款专用、规范管理,有效破解幸福食堂“开得起来留不住”的问题。
在激励与监管方面,南靖县建立长效运营机制。一方面为调动各方参与运营的积极性,对辐射范围广、服务质量优、老年人满意度高的运营主体给予额外激励补助。另一方面,强化常态化考核监管,实行资金季度预拨、半年考评制度,联合多部门开展考核,重点核查食堂运营、资金使用规范、食品安全落实等情况,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守护养老民生底线。

目前,全县已常态化运营1个县级老年服务中心和21个村级幸福食堂,2026年计划将常态化运营的村级幸福食堂数量增加至24个,进一步扩大服务覆盖面。其中,县级老年服务中心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设幸福食堂等多功能区域,餐位100多个,覆盖县城15分钟养老服务圈,可惠及县城中心城区万余名老年人,服务内涵融合升级突破“单一供餐”,打造“饭堂+娱乐+养老”多功能平台,同步开展文化娱乐、日间照料、康复养老等服务,形成“一餐热饭+多元服务”综合养老模式,让幸福食堂成为老年人就餐、社交、康养的温馨港湾,提升养老服务温度与质感。

而村级幸福食堂采用村委会自主运营或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模式,推行“幸福食堂+村级配送”模式,可为失能、高龄老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打通养老助餐服务“最后一公里”。同时,当地建立“政府补、集体筹、个人缴、社会捐”四个一点筹资机制,广泛吸纳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持续增强幸福食堂自我造血能力,实现养老助餐服务长效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辖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