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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项增值服务!2025年漳州市住宅物业服务费行业参考价及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出炉

闽南网   2025-01-27 18:08

  闽南网1月27日讯(闽南网记者 柯嘉进)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46条第3款:“物业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成本变动情况,定期发布各类物业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参考价格”的规定,本着“质价相符、优胜劣汰、品质提升”的原则,2024年12月,漳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对漳州市住宅小区、商业写字楼物业服务费有关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同时结合近年来本市物业服务成本(含人员工资标准及社医保基数标准、物价变动、企业经营管理费用等)以及各类小区的品质、规模、服务水平等相关因素,编制了《2025年漳州市住宅物业服务费行业参考价及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以供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参考使用。

  同时,结合业主的意愿,如有邮件服务、便民服务、突发停水停电服务等15项增值服务需要,可参考《漳州市住宅物业增值服务内容》,安置小区可参照行业参考价四级或五级收费标准实施;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可因地制宜进行适当调整。

  据悉,对于已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小区依照合同约定执行,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46条第4款的有关规定,结合物业服务实际情况,对需要调整物业服务费用的内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最终要经过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具体文件内容详见漳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官方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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