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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芗城区检察院用心用情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闽南网   2024-05-15 19:43

  闽南网5月15日讯(通讯员 芗城宣 闽南网记者 周怡楠 文/图)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每一位家长在孩子成长过程中都承担着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为促进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更好地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今年以来,芗城区检察院建立“124”机制,深入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建设一个基地。联合芗城区教育局在漳州市芗城金峰实验小学建设“未检闽e站”线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配置专门的家庭教育指导教室,利用多媒体技术进行家庭教育专题知识一体化展示,作为家庭教育指导讲座课堂。

  设立两个家庭教育指导站。联合芗城区妇联等相关单位在漳州全市率先开展星级家长评选试点工作,在漳州新城学校设立校内家庭教育指导站,鼓励家长积极参加亲子活动、家庭教育指导讲座,传播健康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试点以来,累计评选“五星家长”360名。同时,依托该院未检工作中心设立校外家庭教育指导站,邀请3名常驻家庭教育指导师,通过心理咨询、互动游戏等方式为涉罪未成年人家庭开展针对性的教育指导,促成修复亲子关系。2023年以来,累计为40余个涉案家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坚持“四方”观护帮教机制。建立“检察官+司法社工+心理专家+春蕾观护”四方跟踪帮教机制,建立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档案,通过检察官随时跟踪、司法社工定期走访、心理专家按需介入、春蕾安全员长期跟踪等方式,强化对涉案家庭的观护帮教力度,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2023年以来,累计帮教57人、帮助重新就业12人、帮助重返校园后考上大学3人。福建省妇联主席林叶萍到该院调研家庭教育指导相关工作时,给予充分肯定。

  据介绍,下一步,芗城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指导站”作用,同时协同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单位,联合社会帮教力量,加强与心理疏导专家沟通,深入开展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指导,切实提升涉案、失管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质效,帮助更多家庭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携手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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