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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漳州市政务服务条例》执法检查

闽南网   2024-04-07 17:18

  闽南网4月7日讯(通讯员 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闽南网记者 陈惠容 文/图)近日,漳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深入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漳浦县政务服务中心、绥安镇便民服务中心开展《漳州市政务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亚树参加活动。

  执法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窗口、查阅资料、与窗口人员交流,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听取投诉申办人及申办企业代表意见建议,详细了解《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指导意见。

  李亚树指出,《条例》是“放管服”改革以来,福建省地级市第一部专门针对政务服务的地方性法规,也是漳州市在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对于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和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李亚树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推进高效便民服务。要严格按照漳州市委书记王进足到政务服务中心督导提出的工作要求,优化简化办事流程,推出更多便民利企举措,做到硬件和软件“双提升”、实体和网上“两手抓”,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努力把漳州打造成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企业安全感最强的创业福地;要紧盯短板弱项,提升政务服务质效。要敢于对上讲真话提建议,推动部门间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互认,助推“一窗受理”“一表申请”落地落实。要提升全程网办质效,推动“政企直通车”改造升级,缩短网上办审核周期。要积极引导中介、指导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落实高效便民服务举措。要积极打造示范亮点,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真正实现“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为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提升监督质效,抓好执法检查成果转化。要严格对照《条例》逐条逐项检查相关规定是否有效落实、法定职责是否切实履行,对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及时整改提升,真正达到执法检查推动政务服务工作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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