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宪法法院定于3月7日宣判是否解散泰护国党

新华网   2019-02-28 08:59

  新华社曼谷2月27日电(记者杨舟)泰国宪法法院27日宣布,将于今年3月7日就泰国选举委员会提请解散泰护国党一案进行宣判。

  宪法法院27日发表声明说,法院经过讨论,认为本案证据充足,无需进一步调查,因此定于3月7日开庭审理、讨论此案,并于同日宣判。

  泰国大选定于3月24日举行。亲他信派政党泰护国党2月8日提名国王玛哈·哇集拉隆功的姐姐乌汶叻为该党总理候选人,在泰国社会引起不小震动。当日,泰国国王签署公告,认为乌汶叻仍是王室家族一员,而王室家族成员应保持中立,不能担任政府公职。

  2月11日,泰国选举委员会依照国王公告和宪法,将乌汶叻排除在正式公布的各政党提名总理候选人名单之外。2月13日,选举委员会认定泰护国党提名乌汶叻参选总理行为有违君主立宪制度,提请宪法法院解散该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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