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央行发布通告宣布增加人民币为官方结算货币

新华网   2019-01-31 08:42

  新华社仰光1月30日电(记者庄北宁 车宏亮)缅甸中央银行30日发布通告,宣布增加人民币和日元为官方结算货币。

  缅甸央行在通告中说,为促进国际支付与结算和边境贸易发展,准许使用人民币和日元作为结算货币进行国际支付。除获得许可的银行外,暂不允许其他机构和个人开设人民币和日元账户。

  缅甸央行一名负责人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人民币纳入结算货币后,缅中边贸支付和结算将更加便利。

  中缅长期以来互为重要的贸易合作伙伴。缅甸先前批准的官方结算货币包括欧元、美元和新加坡元。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事关扩大服务消费有关政策 国新办17日举行
  • 不得以“大数据杀熟”等行为侵害游客权益
  • 阵脚大乱!赖清德“抗中”滑铁卢,要用“恐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