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对原产于美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

新华网   2018-08-09 08:26

  新华社北京8月8日电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5号)中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二的商品作适当调整后,自2018年8月23日12时01分起实施加征25%的关税。

  根据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意见,为最大限度保护国内消费者和企业利益,对征税商品清单进行了适当调整,具体商品范围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7号)为准。

  其他事项仍按照税委会公告〔2018〕5号执行。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俄外长说美方尚未回应俄方的军控提议
  • 国台办回应高市早苗涉台恶劣言论:日本应深
  • 国台办:越来越多人认清赖清德“和平破坏者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