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强迫信徒绝食 实行不吃不喝人身控制7天致死

中国新闻网、北京晨报   2016-09-28 11:38

网络配图

以商养教

“善款”挪用为儿子买房

  近期,湖北省十堰市公安部门先后成功抓获“门徒会”幕后人员华某、主执陈某、配执张某等人,基本查清了该派组织体系、活动方式、骨干人员,有效获取了该邪教组织实施“复兴计划”、“以商养教”、邪教资金流向等内幕性、深层次问题,并依法查缴780万元邪教活动资金。

  作为“门徒会”邪教组织的骨干,今年52岁的陈某因长期从事该邪教活动分别于1990年、1998年被依法打处,其先后在该邪教组织内担任广西分会执事、长沙分会执事、长江大会执事等重要职务。

  据陈某供述,近年来,一方面公安部门持续打击,另外其他教派也在拉拢侵蚀该派信徒。为了扩大地盘,陈某等人开始实行“复兴计划”,倡导信徒发家致富,鼓励信徒向神“献爱心”,缴纳“慈惠钱”“慈惠粮”“慈惠民物”。“门徒会”把聚敛的部分钱财用于资助少数信众开办超市等经济实体,以达到“以商养教”目的。

  据十堰市郧西县公安局副局长余绍朝介绍,经过审讯了解到,该邪教组织实施“复兴计划”期间推行“亏补赚交”模式。例如,开办超市等经济实体的信徒经商出现亏损情况下,该组织会酌情予以补贴,盈利的按照经营所得以一定数额缴纳“奉献款”。经查,2011年-2014年期间,该邪教组织涉嫌敛财高达4000多万元。

  根据陈某、张某等人的供述,该组织近年来会拿出一部分聚敛的钱财用于照顾补贴各级骨干人员、家庭贫困的教徒,“这一招也是‘精准扶贫’,不是自己的教徒再穷也不会关照,意在笼络稳定骨干人员及信徒。”

  该组织聚敛的巨额钱财从不存入银行,而是采用骨干人员现金保管的形式,逐级管账。例如陈某手上保管530万元、张某保管460万元、骨干人员石某保管180万元。

  据办案民警介绍,石某从张某手上“借”40万元在孝感为自己的儿子买了一套房子,说是“借”其实并不归还。此外,陈某“借”给自己的弟弟20万元。据陈某供述,2014年自己母亲去世,他自己偷拿了4万元用于办丧事,之后也没有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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