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曹熙决定逮捕 正在进一步办理

高检网   2019-07-17 17:11

  赤峰学院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曹熙(副厅级)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对曹熙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 北方首场较强降雨
  • 台湾中南部灾区一片狼藉 台官员称“灾后复
  • 淮南市政府原副秘书长袁祖怀严重违纪违法被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