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曹熙决定逮捕 正在进一步办理

高检网   2019-07-17 17:11

  赤峰学院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曹熙(副厅级)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对曹熙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工信部:有序推进卫星通信业务开放 2030年
  • 我国已建成5G基站459.8万个 实现“县县通千
  • 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降幅连续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