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通人员、南通地税局原副局长杨幸福一审获刑十年

江苏检察在线   2018-12-04 15:54

  “江苏检察在线”微信公号12月4日消息,近日,由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南通市地税局原副局长杨幸福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杨幸福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八十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6年,被告人杨幸福利用担任邗江县地税局副局长、南通市地税局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资金拆借、税款征收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伙同他人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5万余元。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8月26日今晚24时油价调整最新消息 国内92和
  • 9-10月为蚊媒传染病高峰期 专家提醒继续做
  • 受贿3.16亿余元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