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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55日,缓刑2年!赵少康“大罢免”亮票案遭判刑

海峡导报   2026-01-20 12:51

  海峡导报综合报道 台湾“中广”前董事长赵少康于2025年7月26日“大罢免”投票日,被控展示选票给媒体拍摄亮票,依违反“选罢法”起诉,法院传唤赵少康,本人认罪,并表示第一时间已认错,保证不再犯,律师替赵建请法官轻判;台北地院今宣判,法官判赵少康拘役55日,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支付公库5万元。可上诉。

  赵少康日前出庭时表示,亮票后就承认做了错误示范,从没有不认错,他真的没有听到选务人员制止,他事后向媒体查证,记者也没听到,更没有媒体报道有选务人员出声制止,且以他的个性,有人制止不会不听劝。

  赵少康还说,检察官说他“故意”、“两次”亮票,他担任民代多年,所谓禁止亮票是基于怕报复、贿选2个理由,他没有必要故意亮票,而且他的立场大家都知道,也无亮票的必要。

  赵少康表示,检方认为他犯后态度不佳,不过,当天他在台北市大安分局就承认亮票,也请警察转达检察官给他不起诉或缓起诉处分。赵少康说,他这辈子第一次被起诉,感觉很难过,要再次表达不好意思。

  公诉检察官表示,赵少康是公众人物,亮票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且赵少康不是过失亮票,请法官妥适量刑。

  检方起诉,赵少康2025年7月26日上午9时在台北市大安中学第581号投票所,领取罢免票并完成圈定,步出圈票处朝投票匦行进时,将罢免票平举胸前,将刊印同意罢免、不同意罢免二栏的面朝身体外侧,以此方式将圈定内容供媒体拍摄。

  赵少康随后将罢免票自胸前放下,杨姓主任管理员再次提醒不得亮票,赵少康低头检视手中罢免票,再次以此静止状态供记者拍摄,才将罢免票投入票匦。

  检方因此认定,赵少康先后2次将圈定内容出示他人,涉嫌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建请法院审酌赵少康是台知名公众人物,于罢免投票过程中刻意违反规定,予以从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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