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获奖学生比例不低于30%

新华社   2017-11-16 18:29

­  新华社北京11月16日电(杨学嘉、郁琼源)财政部、教育部日前联合印发新版《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和《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保证获奖学生比例不低于30%,奖学金名额增加后分别达6170名、2900名,并大幅提高奖学金奖励标准,最高每生每学年奖金达3万元。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增加学生荣誉感,体现对港澳台侨学生“保证质量、一视同仁、适当照顾”原则的坚持和创新,新版奖学金管理办法增设“特等奖”。

­  根据新版奖学金管理办法,每个学历层次奖学金均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4个级别,并大幅度提高奖学金奖励标准。具体来看,每学年奖学金分别为:本专科生8000、6000、5000、4000元,硕士研究生20000、10000、7000、5000元,博士研究生30000、15000、10000、7000元。

­  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资金均来源于中央财政,这位负责人说,新版奖学金管理办法使获奖比例稳中有升,增加了奖学金名额,保证获奖学生比例不低于30%。

­  办法明确,奖学金面向在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本专科学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专科生。

­  这位负责人表示,欢迎更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生和华侨学生来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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