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检察院在台资企业设台湾籍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基地
泉州晚报 2017-11-08 17:05
近日,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在福建钜闽机械有限公司举行“台湾籍服刑人员检察驿站”暨“台湾籍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基地”揭牌启动仪式。
检察驿站和社区矫正基地设立在台资企业,由台湾同胞作保证人,协助司法机关对台湾籍服刑人员开展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台资企业为台湾籍服刑人员提供社区矫正教育学习场所、提供稳定的就业岗位、良好的技能培训以及居住场所,充分发挥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的特有优势,为台湾籍服刑人员平等享有法律规定的假释、保外就医等权利提供保障,促进台湾籍服刑人员顺利实现在矫正基地进行社区矫正。
福建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台湾籍服刑人员检察驿站”是全省检察机关首创的服务台湾籍服刑人员的检察驿站,是促进台湾籍服刑人员依法顺利改造的开放性平台,是增进台湾籍服刑人员福祉的一项公益事业。
市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聚力阵地建设,聚焦人权保障,聚合辐射效应,在法律框架允许范围内,坚持“主动帮教、回归辅导、司法互助、人文关怀、服务大局”宗旨,创新思路方法,加强实践探索,争取形成可引进、可复制、可推广的社区矫正模式。
据悉,为有效化解台籍罪犯无法平等适用法律难题,去年以来,市检察院开始探索创建“台籍服刑人员检察驿站”,并着手实施“3+1”工程(“3”即在监狱内开展“放宽会见、主动帮教、司法互助”,“1”即筹建社区矫正基地),对在押台籍服刑人员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和交流座谈,走访部分台资企业和社工组织,联合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泉州监狱制定《台湾籍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基地管理办法》,并与福建钜闽机械有限公司签订共建协议。(记者黄墩良陈淑华通讯员陈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