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来药品中含致癌物 台湾“食药署”呼吁民众谨慎为之

中国台湾网   2017-07-06 18:32

  台湾“卫福部”食药署昨天表示,日前台湾关务部门首次拦截民众在大陆寄回的包裹中装有仿日本品牌的热门便秘药,药品外盒几乎能够以假乱真,但里面是绿色胶囊,与真品的粉红色药粒不符,送“食药署”化验后,竟含有禁药“诺美婷”和酚酞成分,如果食用恐引起心律不整、致癌,甚至会有致命风险;有关部门提醒民众应就医或到药房取药,切勿购买来路不明的药品。

­  “食药署”企科组长戴雪咏表示,这款药品的外盒和真品几乎一模一样,但盒中药物含有致命风险“西布曲明”以及有致癌风险的“酚酞”。

­  戴雪咏表示,“西布曲明”过去是知名减肥药“诺美婷”中的成分,这种成分可能引发心悸、心律不整、心跳停止甚至死亡等副作用;“酚酞”则是能促进排便的泻药,长期使用可能造成腹痛、电解质不平衡,也有致癌风险。

­  此外,戴雪咏还指出,减肥药、壮阳药都是“风险中的风险”。据“食药署”统计,从去年开始至今年5月底,台湾关务部门、警局和“卫生局”查获疑似仿冒壮阳药“威而钢”的检体共16件,来源都是大陆,药锭外观与蓝色小药丸真品很像,但仔细看仍有颜色深浅不同,化验后发现虽含“威而钢”成分,但也同时掺有可能导致再生不良性贫血副作用的氯丝菌素、舒尔必宁成分,及致癌物质,如不幸误用会有害身体健康。

­  不法业者看准有这些疾病的民众,可能不好意思到诊所就医取药,因此转而通过网购等方式寄回台湾。她强调,这些药品没有“食药署”把关,不仅可能买到假药,万一吃出问题,也无法申请台湾岛内的药害救济,花钱又伤身。

­  台湾“食药署”呼吁,民众从境外带回的药品不可公开陈列贩卖,以免触犯“法律”。若未经核准就擅自制造或输入伪禁药,可依“药事法”第28条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1亿元新台币以下罚金;未经核准擅自贩卖、供应或意图贩卖而陈列者,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000万元新台币以下罚金。(中国台湾网 尹赛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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