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学生杀猫案合并判10月 律师无奈:修法势在必行
中新网 2016-10-17 09:41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报道,台湾大学学生陈皓扬被控2度虐杀弃猫、店猫,引发公愤,台北地院今天宣判,陈皓扬被依故意使动物致死罪合并判刑10月,并科罚金35万元。当初促成全案再上法庭的律师吕秋远无奈表示,修法势在必行了。
台大前澳门侨生陈皓扬(左)被控2度虐杀弃猫、店猫,台北地院依故意使动物致死罪合并判刑10月。 台湾《联合报》资料图
陈皓扬被控去年12月28日在大安区温州街虐杀弃猫“大橘子”被诉,今年8月1日又在文山区景隆街“物动志”餐厅附近窃盗虐杀艾姓饲主的家猫“斑斑”,将猫尸载往河滨公园弃尸新店溪,再被追加起诉,由法院并案审查。
陈皓扬屡次出庭时,都被爱猫人士抗议,还被群殴;倒数2次开庭时,他找来体格壮硕的亲友陪同护驾,检察官在辩论庭中,训了陈皓扬一番,随后对他2次虐猫犯行各求刑6月。
“生命教育不只是尊重动物,而且也要尊重人。我憎恶陈先生恶意多次杀害动物,但我也不喜欢殴打陈先生的人。都是使用暴力对待生命,谁有比较高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