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台海新闻 > 正文

全台首例!高雄禁食猫狗肉 最高罚75000元台币

2015-12-10 11:02 来源:海峡导报 0

  据东森新闻云12月9日报道为了弥补“动物保护法”的不足,高雄市议会审议通过“高雄市动物保护自治条例”,若遭查获吃猫狗肉者,最高罚75000元(新台币,下同)。

  高雄市动保处秘书郭明钦说,这些卖狗肉的摊贩通常会加中药烹饪,做生意时也都很低调、不会挂上招牌,通常都是经由民众主动通报后,当场查封、采样,后续送到专业单位检验。

  郭明钦指出,其实冬天查获的案子比较多,因为民众都希望“进补”,今年曾经在高雄市区内发现宰杀、贩卖狗肉的业者,已依“动保法”最高裁罚30万元。

  郭明钦表示,若有外劳在雇主所提供的场所内,包含工厂与宿舍,宰杀、购买、食用犬猫的话,雇主也需负担责任,将被开罚10万元;宰猫狗者要被裁罚5万元到25万元;为了禁止饕客食用狗肉,高雄市自治条例规范食用者要受罚 15000元到75000元。

  郭明钦还说,自治条例还规范高中等学校以下生命教育承办人要定期参加动物保护教育研习课程;宠物业者需于宠物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内(3年)参与相关训练课程至少4小时;未经许可不准持有兽铗。另外,若有业者选在公寓大楼中开设宠物店,势必影响其他住户安宁,因此规定不得在三楼以上的楼层经营宠物业,以维护他人的权益。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到头了;
下一条:台湾有钱人增速居 “亚洲四小龙”之冠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