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欲参选2016年立法会 上诉要求降低年龄限制
2015-10-13 10:30 来源:凤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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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报道,香港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昨日提出司法复核,自称香港市民于18岁便享投票权,但《立法会条例》规定年满21岁才可参选立法会地区议席,违反《基本法》中香港永久居民可以投票及参选的权利。今天19岁生日的黄之锋批评香港“老人参政”情况严重,若司法复核胜诉,他将考虑参选2016年立法会选举地区议席。
黄之锋申请司法复核,若成功将参选2016年立法会选举地区议席
援引海外案例称参选投票年龄应一致
黄之锋昨由律师黄文杰及梁允信撰写申请书。申请书指出,《立法会条例》订明投票者须年满18岁,但同时又订明年满21岁才可参选,黄之锋认为并没有任何合理原因要为投票人及参选人设立不同的年龄限制。申请书又列举,加拿大、丹麦、芬兰、德国及新加坡等投票及参选年龄亦是一致。申请书指出,黄之锋正积极考虑参加2016年立法会选举地区议席。
批“老人参政”严重
黄之锋在法院外向媒体表示,感到香港“老人参政”情况严重,立法会议员平均年龄为57岁,部分年届70岁仍在立法会内身居要职,故望借提出司法复核推动议会年轻化,同时加强议会不合作运动及抗争力度。他又说,学界在政改落幕后对公投、修宪、及自决前途曾作讨论,但讨论只局限于民间,因此希望能把讨论带进议会。
黄之锋表示如果参选的年龄限制下调至18岁的话,他将考虑参选2016年立法会选举地区议席。曾表示希望留在街头抗争的黄,被问及其想法是否有所改变时,说希望将香港2047年的前途及自决前途等问题从民间带进议会。
黄强调这次是以个人身分上诉,但事前已与学民思潮开会讨论。学民思潮其后发出标题为“我们支持黄之锋”的声明,赞同黄之锋就参选年龄提出司法复核,也乐见年满18岁的年轻人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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