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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一派出所教导员利用职务便利 受贿7.8万被判3年

2015-09-02 19:19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9月2日讯 三明市清流县检察院于今年5月11日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县公安局嵩口派出所教导员涂某海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查禁赌博违法犯罪过程中,先后收受赌博人员张某某、魏某某、伍某某、彭某某等人所送的贿赂共计7.8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接到群众报警后不出警,即使出警,也会提前打电话通知赌场,到场后也只是走过场不抓人。

  近日,三明清流县法院一审判决,该派出所教导员涂某海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退赃款7.8万元。(记者 曾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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