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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通报2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

2015-06-03 15:25 来源:三明网 0

  日前,清流县纪委通报2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四风”典型案例。

  1.清流县司法局副局长陈招文违反廉洁自律问题。陈招文在担任县司法局副局长、主任科员期间,利用职务影响,为果园承包户违规取得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接补贴以及农作物良种补贴累计9393.75元;先后2次将私人宴请费用累计3177元拿到其分管的下属单位县法律服务所报销支出。陈招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局水产技术推广站副站长杜聪致滥用职权问题。杜聪致在任县畜牧兽医水产局水产技术推广站副站长(主持工作)期间,利用职便,违规为不具备申报项目主体的个人,采取挂靠合作社方式,申报福建省现代农业(渔业)生产发展资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26万元。杜聪致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典型案件,严重破坏了党的惠民政策的落实,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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