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民问政一些部门“神回复” 责任互相推诿
2014-12-19 10:47 来源: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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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有法可依
我省资深媒体人黄先生表示,无论是吐槽官网还是政务微博、微信,传递的都是民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关注,是对政府提升为民意识、服务意识的期许。他说,一些政府部门把本应公开的信息,当成了“私人财产”,变成搞腐败的“资本”,让老百姓办事变得困难。他建议把握依法治省的契机,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并鼓励群众依法参与、监督。
记者获悉,《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已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我省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法可依。《办法》要求行政机关应按规定在各自的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及时更新。行政机关应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上网或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相应文本。民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5个工作日内要能获得答复。
《办法》还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对同级政府部门和下一级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当进行社会评议,社会评议结果应当公布。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同级监察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举报。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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