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厅推出9项便民利民新举措 5月1日实施
4月28日,福建省公安厅召开视频新闻发布会,党委委员、副厅长张东鸣介绍了省公安厅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决定集中推出的9项便民利民新措施。内容涉及治安、户政、出入境、交通、边防管理等业务。
新措施从201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分别为:
1.下放(委托)省级行政审批权限。共有9项:①护农狩猎队民用枪支配置审批及其配购、运输许可证核发;②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③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④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审批;⑤军工产品储存库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⑥文物系统风险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和工程验收,上述6项审批权限下放(委托)到设区市公安局(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下同)。⑦在高速公路上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影响交通安全的工程建设审批权限下放到工程所在地的高速交警支队或大队;⑧省内跨设区市的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行驶线路审批权限委托给设区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⑨航行港澳船舶证明书核发权限下放到边防检查站。
2.增加出入境证件受理服务点。在全省各城区公安分局(除设区市公安局出入境受理窗口所在的区公安分局外)或政府市民办事中心、年受理出国(境)申请量达1万人次以上的县(市、区)增设出入境受理服务点。首批设立20个出入境受理服务点;6月30日前再设立8个出入境受理服务点。
首批20个出入境证件受理服务点设在:福州市仓山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厦门市公安局思明、湖里、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分局,厦门居民申请出国(境)证件五缘湾服务处,漳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角美派出所,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南安市公安局水头、诗山派出所,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城厢、涵江、秀屿分局,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南日派出所,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白沙派出所,建瓯市行政服务中心,建瓯市公安局东游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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