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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泰宁县获河湖长制正向激励

东南网   2025-01-14 15:52

  记者从福建省财政厅获悉,为鼓励各地深化实化河湖长制,加强河湖生态系统建设,省财政根据2024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对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的10个县(市、区)给予正向激励,每县奖励100万元。 

  我省已连续两年开展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正向激励,省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共奖励2批共20个县(市、区),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漳州九十九湾、三明池湖溪先后入选全国幸福河湖建设试点,木兰溪、九龙江西溪陆续获评全国“最美家乡河”。 

  获正向激励地区名单: 

  武夷山市、顺昌县

  晋江市德化县

  武平县、长汀县

  马尾区、长乐区

  泰宁县、仙游县

  (记者 蔡晓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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