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市委原副书记黄建平涉嫌5项罪名被提起公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0-03-05 16:36

  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黄建平涉嫌挪用公款、受贿、滥用职权、非法采矿、高利转贷案提起公诉

  日前,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非法采矿罪、高利转贷罪对三明市市委原副书记黄建平(副厅级)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建平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黄建平,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6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黄建平利用担任沙县夏茂镇党委书记、沙县县委常委、副县长、三明市委常委、永安市委书记、三明市委副书记等职务便利,实施了挪用公款、收受贿赂、滥用职权的犯罪行为;2005年至2013年间,黄建平伙同他人,实施了非法采矿、高利转贷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非法采矿罪、高利转贷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李茂学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云南省武定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李茂学(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向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茂学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李茂学,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楚雄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茂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省政府办公厅深入开展“尊老爱幼、扶困助残
  • 屏山时评丨探源“知所从来”,诠释“何以中
  • 持续上“新”,多方激活消费引擎——福建经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