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法院为103名农民工发放执行款128余万元

三明中院   2020-01-19 11:17

  在外务工辛辛苦苦一整年最怕年底老板说一句“没钱!”别怕,我们在!

  “太感谢法官了,下周就要过年了,拿着这些工资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农民工老林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激动说到。

  1月17日,明溪法院为103名农民工发放执行款128余万元。

  案情回顾

  老林等103名农民工与福建某生产公司签署用工协议,完工后,该生产公司以未收回货款、资金短缺为由拖延给付工资,张某等103名农民工与生产公司多次协商无结果后诉至明溪法院。

  原来,该生产公司于2019年3月与金华某车业有限公司发生合同纠纷并申请财产保全,明溪法院冻结并扣划金华某车业有限公司200余万元。后金华某车业有限公司以质量存在问题为由向浙江兰溪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福建某生产公司200万资金,该公司无力支付103名农民工工资。

  明溪法院立即联动县劳动局、经济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开展调解,该生产公司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同时联动浙江兰溪法院与金华某车业公司协商,最终为103名农民工执行到工资128余万元,该案成功执结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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