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超标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工作开始

三明市融媒体中心   2019-12-04 11:04

  12月2日,市公安局关于开展超标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工作新闻发布会宣布,即日起,我市超标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工作正式实施。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超标电动自行车是指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不符合非机动车国家标准,且未列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二轮车辆。2019年4月15日前市民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应于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提供规定的材料和车辆,到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备案登记(全市目前有13个超标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地点),领取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牌号和临时行驶证。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为3年,自登记之日起算。原来有备案登记的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相应再延长3年,自重新核发牌证之日起算。

  该负责人表示,车辆所有人应当缴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填写《超标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申请表》,交验车辆并提交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来历凭证(本地销售企业开具的正规发票)、超标电动自行车出厂合格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对于市民关注的登记费用、车辆能否过户等问题,相关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此次备案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由保险公司收取,费用为每辆车每年80元。超标电动自行车需要参照摩托车管理,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需要驾驶证,上路时应当遵守摩托车通行和管理的相关规定,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转让和转入,禁止其他地市超标电动车转入本市。(记者 陈鑫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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