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一营业厅员工侵吞公司钱款19万多元被判刑

三明日报   2019-06-24 16:36

  张某是梅列区电信营业厅的员工,主要帮助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充值翼支付账户。工作期间,她发现系统存在漏洞,便利用职务之便,一年多来侵吞公司钱款19万多元。近日,梅列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3个月。

  公司结算存漏洞 发现“生财”小妙招

  翼支付是一个类似于支付宝的系统,用户可以将钱充值到翼支付中并用于日常的消费,也可以将翼支付中的钱款提现到自己的银行卡中。

  虽然只是一名从事窗口工作的营业员,但张某的权限却不小,她可以通过自己的工号或者借用同事的工号登录公司内网系统为翼支付账户充值钱款。

  张某通过日常工作发现,公司并不会对每一个营业员的营业额做严格的核对,通常只会核对每个营业员上交的当日营业账中的钱款是否会有对应的缴款票据就可以。

  于是,她打起了“赚钱”的小算盘。张某将其经手的刷pos机缴费的凭条,每次都打印两份,多出来的那份就假装自己交了钱,直接通过内网系统为自己的翼支付账户充值,重复打印的凭条就直接附到当日营业流水账中以假充真。

  莫名其妙少款 稽核发现“内鬼”

  在通过内网系统为自己的翼支付账户充钱后,本来工资不高、省吃俭用的张某开始过起了不那么拮据的日子。

  2017年8月开始,张某通过前述手法,每个月会多次侵占公司的营业款,持续了将近一年时间,公司财务人员渐渐发现了不对劲,每天的营业流水账目都是正常的,但是收来的营业款却和流水账核对不上。

  于是,在多次查账中,财务人员发现了猫腻。原来,在张某提交的流水账中,经常出现一笔交款pos单据被两次充值的现象。由此,张某的行为终于败露,电信公司搜集证据后报了案。张某在营业厅岗位上被公安机关带走,被带走时,张某称自己知道迟早有这么一天。

  营业厅内被带走 被侵占款难追回

  经核算,电信公司营业厅一共被侵占了营业款高达19万余元。在张某被抓时,其账户上只冻结到了一两千元,问起侵占款去向时,表示均被其花完了,其家庭困难,目前无力还款。

  5月23日,梅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张某作为电信公司营业厅营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私自将本单位的财产据为己有,数额达19万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张某称,自己最开始做这个事情,是因为家中父亲重病,外债较多,派遣工的工资不高,不堪重负。后来,发现这样来钱实在是容易,就有点欲罢不能了。

  后记:

  在其位,本应谋其职、尽其责。然而面对金钱诱惑便迷失自我,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结伙侵吞公共财物的,最终必将难逃法律制裁,沦落为阶下囚。为防范职务侵占案件发生,建议企业在员工上岗之前应进行严格的业务、法律、职业道德素质等方面的考察和培训,上岗后加强监督管理,提高企业的防控能力,防微杜渐,有效减少和避免经济犯罪的发生。(三明日报记者 罗超旻 通讯员 洪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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