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

三明日报   2019-04-26 15:43

  4月25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詹积富,副主任廖小华、陈仪代、肖长根、刘万年,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林俊德、张元明,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以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肖长根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三明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表决通过了《三明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三明市万寿岩遗址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记者 李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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