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城镇独生子女奖扶年审及申报开始
三明日报 2019-01-25 11:07
即日起至1月31日,往年已办理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的居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的居民,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至居委会进行年审;需要申请办理的居民可至社区领取表格、提供材料,进行申报。(记者 刘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