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三明日报   2019-01-04 11:11

­  经宁化县人民政府批准,宁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翠华山小区E地块和东扩新区F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其他规划设计条件详见宁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所交付的拍卖出让地块为“净地”。

­  二、竞买人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单独或者联合申请参加竞买。

­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1月23日到我局用地股领取拍卖出让文件。

­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1月23日到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3日17时。

­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1月23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

­  1、1号地块:2019年1月24日上午10时在宁化县国土资源局十二楼会议室举办。

­  2、2号地块:2019年1月24日下午15时在宁化县国土资源局十二楼会议室举办。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一)1号地块:

­  1、竞得人须在宗地内配建幼儿园,其要求:

­  ①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土地调控的通知》(闽政办〔2016〕167号)规定,该宗地内E2地块配套建设幼儿园,规模6班180人,按《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标准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2478㎡(生均指标13.77㎡),并配套建设完成室外活动场地、校门、景观等附属设施,总投资不少于1100万元(以最终财审结算为准)。配建幼儿园建筑应体现客家特色,规划设计方案须经县规委会评审通过。

­  ②配建幼儿园为“交钥匙”工程,建设、装修及交房标准按照该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的附件执行。

­  ③配建资金保证金在报名时缴交550万元,剩余550万元须由竞得人在60日内全额缴入县财政指定账户(未按期缴清的按照土地出让合同滞纳违约金标准每日1‰缴纳违约金)。待幼儿园开工后,配建资金按以下工程进度支付:主体三层楼板浇捣完成支付30%,主体封顶支付20%,外墙脚手架落架支付30%,验收交房并财审后支付20%。项目配建工程投资须经财政审核,若结算实际投资大于规划设计条件配建投资,财政不予补差;若结算实际投资小于规划设计条件配建投资,余额不予退还。

­  ④幼儿园须在商品房办理预售许可面积50%以前完成主体封顶。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县教育局管理,产权归县人民政府。

­  2、竞买成交后,竞得人已交竞买保证金3814万元全额自动转为土地出让金首期付款,出让金余额应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50%,60日内缴清全额。

­  (二)2号地块:

­  1、竞得人须在建设期限内提供底层大空间面积不少于500m2

­  (不含公摊面积)且层高≥4.5米经验收合格的商业市场用房(按普通商品房交房标准)给县政府,县政府按建安成本价3000元/m2

­  回购,在办理预售许可证10日内支付回购款的50%,主体落架后10日内支付回购款的30%,交房后支付回购款的20%。回购的市场位置设置于地块东侧(临伊公路)并须经县规委会评审确定。

­  2、竞得人须在宗地内配建小学和幼儿园,其要求:

­  ①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土地调控的通知》(闽政办〔2016〕167号)规定,该宗地内F2地块配套建设小学和幼儿园,小学规模24班1080人,幼儿园规模12班360人,按《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闽教发〔2007〕113号)和《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标准建设。小学建筑面积不少于9722㎡(生均指标9.0㎡,含艺体综合楼),并配套建设完成250米塑胶跑道、球场、校门、景观等附属设施,投资不少于3600万元(以最终财审结算为准);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少于4764㎡(生均指标13.23㎡),并配套建设完成室外活动场地、校门、景观等附属设施,投资不少于2100万元(以最终财审结算为准)。配建小学和幼儿园建筑应体现客家特色,规划设计方案须经县规委会评审通过。

­  ②配建的小学和幼儿园为“交钥匙”工程,建设、装修及交房标准按照该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的附件执行。

­  ③配建资金保证金在报名时缴交2850万元,剩余2850万元须由竞得人在60日内全额缴入县财政指定账户(未按期缴清的按照土地出让合同滞纳违约金标准每日1‰缴纳违约金)。待小学和幼儿园开工后,配建资金按以下工程进度支付:主体三层楼板浇捣完成支付30%,主体封顶支付20%,外墙脚手架落架支付30%,验收交房并财审后支付20%。配建工程项目投资须经县财政审核,若结算实际投资大于规划设计条件配建投资,县财政不予补差;若结算实际投资小于规划设计条件配建投资,余额不予退还。

­  ④小学和幼儿园须在商品房办理预售许可面积50%以前完成主体封顶。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县教育局管理,产权归县人民政府。

­  3、竞买成交后,竞得人已交竞买保证金4861万元全额自动转为土地出让金首期付款,出让金余额应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50%,60日内缴清全额。

­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  联系地址:宁化县国土资源局用地股

­  联系电话:0598—6826632,0598—8715369

­  联系人:傅女士、林女士

­  开户单位:宁化县土地收储中心

­  开户行:工行宁化支行

­  账号:1404046419010026790

­  开户行:建行宁化支行

­  账号:35001647407059000168

­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宁化支行

­  账号:428664332608

­  开户行:宁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区信用社

­  账号:9030623010010000027287

­  宁化县国土资源局

­  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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