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延期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三明日报 2018-12-18 11:00
拟定于2018年12月18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在市区范围内试鸣防空警报因故无法如期进行,现调整为2018年12月25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进行防空警报试鸣。
根据全国统一的防空警报信号规定,第一次为“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第二次为“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第三次为“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3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时,请全体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生产、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