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三明市纪委监委   2018-06-11 10:40

6月4日,福建省大田县通报近期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大田县梅山镇香坪村党支部书记叶长深违规占用贫困户造福工程补助款问题。叶长深在担任梅山镇香坪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2017年3月接受该村贫困户叶某委托帮助支取易地搬迁扶贫补助款时,将其中5.3万元存入个人账户,用于个人开支。之后,叶长深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诿未支付,直至2017年8月大田县委巡察组发现该问题后,才将余款5.3万元支付给叶某。2018年5月,梅山镇纪委给予叶长深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大田县桃源镇桃新村党支部书记陈月珠优亲厚友问题。陈月珠在任桃源镇桃新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明知其亲属一户五人不符合申请低保、贫困户和造福工程扶贫搬迁补助条件,仍多次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并在相关申报材料上审核签字,于2012年至2016年间将其亲属作为低保户、贫困户、造福工程扶贫搬迁补助对象上报审批,致使其亲属一户多次违规领取社会保障和扶贫款项计人民币127980元,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2018年6月,桃源镇纪委给予陈月珠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日前,福建省尤溪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尤溪县八字桥乡黄龙村原党支部书记肖可用违规用村财购送土特产问题。经查,2013年8月至2014年6月,肖可用在任黄龙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先后3次违规用村财购买土特产送礼,共计花费4723.3元。2018年5月4日,八字桥乡纪委给予肖可用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退还黄龙村委员会。

2.尤溪县新阳镇公路站站长陈成大私车公养问题。经查,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陈成大利用职务便利,违规用公款给自己小轿车加油办理私事,共计花费5256.84元。2018年4月25日,新阳镇纪委给予陈成大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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