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工作获生态环境部表彰
三明日报 2018-05-29 17:24
5月22日,沙县环境监察大队被生态环境部评为2017年环境执法大练兵全国20个县级“表现突出集体”之一,为三明市唯一获此荣誉的县级单位;同时,大队长刘发水被评为全国百名“表现突出个人”之一。
2017年,沙县环保局不断深化县、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企业)三级环保网格化监管体系,先后开展了“清水蓝天”执法行动、环保大练兵等专项行动,在各级环保部门配合下,对全县企业进行全面筛查,针对排查出的环境违法企业严格依法处罚。一年来全县共查处违法行为78起,处罚金额344万元,其中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起、移送行政拘留4起,按日计罚1起,查封2起,限制生产11起,停产整治7起。
沙县环保局持续强化环境执法工作,今年来已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3起,处罚金额105万元,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企业。
(三明日报沙县记者站 许 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