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土地上的绿水青山——三明市生态文明建设发展回眸
深化改革体制,提升综合发展能力
林权改革走前头。
我市是全国林改的策源地,起步早、影响大。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就开始探索林业改革,一直走在全省全国前列,被国务院列为全国集体林区改革试验区,被国家林业局列为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永安洪田村被誉为中国林改“小岗村”。2017年,市林业局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通过创新林业金融、创新经营主体、创新林权流转、创新服务体系,走出了一条“林农得实惠、企业得资源、国家得生态”的生态富民新路。
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从2015年起,我市在全省率先打破传统环境监管模式瓶颈,充分发挥金融和市场杠杆作用,打好生态环保领域“组合拳”,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排污权交易、环境污染责任保险”3个方面先行探索,同时,利用工业园区的管理整体性,率先在三元区黄砂化工园区建立园区整体投保机制,形成企业遇到环境污染问题时,倒逼行业自律,力促企业自主减排,强化企业风险管理,从“要我改”转变为“我要改”的良好态势,成功打造环保改革的“三明样本”。
联动联治机制成为我市深化“河长制”的常态。从2017年3月1日起,2222名市县乡村四级河(段)长全部到位,并分级向社会公告,1859名河道专管员建档并全部上岗履职,实现沙溪、金溪、尤溪三大流域“河长制”全覆盖。同时,全市已完成派驻检察联络室挂牌工作并实体运作,建立常态化联合办公机制。
突出制度创新,改革考核评价机制是我市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一大特色和亮点之一。“十二五”以来,我市先后取消列入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的8个县(宁化、尤溪、将乐、明溪、建宁、清流、泰宁、大田)的GDP考核,实行生态保护优先和生态农业优先的绩效考评方式。(三明日报记者 巫瑞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