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交通执法部门2018年办结首例动态监督管理处罚案件

东南网   2018-05-02 20:20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第55号令)第三十八条关于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处罚规定,三明市交通执法支队在4月份的交通执法工作中,突出重点组织开展全市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统一行动。近日,办结首例动态监督管理处罚案件。

三明交通执法部门2018年办结首例动态监督管理处罚案件

  4月20日,三元区交通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开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行动,在三钢道口路口检查时,发现某重型半挂牵引车G188**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异常,了解到车辆的卫星定位终端接线被驾驶员罗某某私自改装,在营运时出现卫星定位数据掉线、漂移等情况,导致卫星定位平台无法实时监管车辆运行状态,属于恶意见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经大队执法人员详细调查取证核实,属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行为,交通执法人员按规定立案。

  4月24日,交通执法人员跟踪监管,责令车辆所属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监管消除隐患。最后,这起动态监督管理处罚案件,按规定办结。(通讯员 魏臻 涂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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