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法院执行员的一天揭秘 工作日常全纪实(图)

三明日报   2018-04-16 18:23

  执行难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也是法院工作的难点。执行为什么这么难?法院执行员平时在做什么?带着这些疑问,3月21日,记者当了一天“跟班”,探访执行员的日常工作状态。

到不动产中心解封

 

粘腾房公告

入户评估

上午解封、腾房、入户评估

  一大早,沙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张德浚就忙开了。一会儿到执行服务中心接待来访的当事人,一会儿在办公室整理文书资料,因为文书太多,桌面显得有些凌乱。

  8时35分,张德浚煲起了“电话粥”,就一个民间借贷案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对接,经过长达20多分钟的沟通,双方达成协议,约好一周后到法院进行调解。

  9时05分,张德浚和另一名执行法官施义春开启“奔波”模式。首先来到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一处已经完成司法拍卖的房产进行解封,以便买主办理过户手续;随后到市场管理监督局,落实某被执行人的股权解冻事宜。

  两人雷厉风行地办完事,又立即奔赴金沙市场。

  这是一个文具店,拥挤的货架上摆满了各种文具和玩具,过道仅容得下一人通行。据了解,该店面是被执行人张某的,因欠王女士的钱,张某与王女士又是亲戚关系,便用以租抵债的方式将店面给王女士开店。由于店面已经走司法拍卖程序,法院要求王女士于5月21日之前腾房。

  经过沟通,王女士答应按期腾房,在执行笔录上签了字。随后,张德浚将执行公告张贴在店面和市场外墙。

  张德浚告诉记者:“正常的租赁,通常要等承租人租约期满才要求腾房。但这个店面是以租抵债,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

  他解释,这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性。被执行人欠了不止一个人的钱,原则上,他的财产应该是所有申请执行人平分的。如果认可以租抵债,被执行人往往会选择把房产通过抵押、租赁等形式将财产权利给予至亲的人,其他申请人的权利就得不到保障。

  离开店面后,一行人又来到金沙市场楼上的一处商品房,该房产已经被法院查封,要进行入户评估。

  大家一口气走了9层楼,气喘吁吁地到达目的地,结果还是吃了“闭门羹”。邻居阿婆说:“这户人家从去年年底跟人吵了一架后就没回来了。”张德浚只好在门上粘贴一张传票,回头再考虑通过其他方式入户评估。

  一个上午安排得满满当当,回到法院已经到下班时间,张德浚突然接到一个任务,要求尽快整理出信访户相关材料,他无奈地叹了口气:“中午又要加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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