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获2018年中央、省级补助地方公共文化资金508万元
三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12-29 10:01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转发的通知》(闽财教[2011]129号)和福建省财政厅、文化厅《转发财政部文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闽财教[2013]72号)精神。近日,由省财政厅、省文化厅联合下达我市中央公共文化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省级公共文化免费开放专项资金共508万元。其中,市本级40万元、梅列区26万元、三元区24万元、明溪县34万元、清流县42万元、宁化县48万元、大田县52万元、尤溪县46万元、沙县40万元、将乐县42万元、泰宁县34万元、建宁县34万元、永安市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