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53个村获福建“省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称号
三明日报 2017-12-22 08:53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5〕110号)精神,为进一步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引领和带动农村电商发展,构建网货下乡、农品进城的网上通道,省商务局印发了《关于组织评选省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的通知》(闽商务电商〔2017〕25号),开展省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评选工作。在各设区市商务局组织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授予三明市尤溪县西城镇光林村等157个行政村“省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