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尤溪县纪委 2017-12-19 08:29
12月15日,福建省尤溪县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八字桥乡龙湖村党支部书记吴长祥、原村委会主任张启煊公款购送土特产问题。
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吴长祥和张启煊经商量,先后6次用村财购买土特产送礼,共计花费7182元。2017年11月,八字桥乡纪委分别给予吴长祥、张启煊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退还龙湖村民委员会。
汤川乡阳星村违规发放误工补贴问题。
2015年9月至2016年3月,经汤川乡阳星村党支部书记林祚须、村主任林昌存(非党)同意,村支委兼报账员林玉乐经手,该村先后3次违规给村两委干部发放误工补贴共计3500元。2017年11月,汤川乡纪委分别给予林玉乐、林祚须党内警告处分,对林昌存进行诫勉谈话,相关违纪款项退还阳星村民委员会。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按照十九大新部署新要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扬钉钉子精神,继续紧盯元旦、春节等时间节点,从一件件小事抓起,在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同时,加大纠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力度,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