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中院涉“老”民事诉讼优先办理

福建法治报   2017-05-09 10:25

  近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得第二届“全国敬老文明号”荣誉称号,这是该院获得“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关心支持老年人体育事业”等荣誉称号后的又一殊荣。近年来,三明中院以“关爱老人

  构建和谐”的老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设立绿色通道,公布投诉电话和邮箱,方便老年人进行诉讼,并在干警中深入开展“假如我是老年当事人”“假如老年当事人是我父母”等换位思考教育,制定敬老六项服务承诺,实现敬老服务标准看得见,摸得着。同时,该院对老人赡养费、抚养费、医疗费等纠纷提起的民事诉讼,优先适用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程序,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司法援助。

  (张志历 张天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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