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捡了这个便宜 三明一男子涉嫌犯罪被刑拘
2016-06-27 13:00 来源: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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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ATM机上取款时,意外发现别人的银行卡忘了退出,吕某顿生贪念,从该卡上取走了一万元现金,受害人立即报了警,吕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被三元警方刑事拘留。
受害人潘先生说,6月10日上午九点左右,他在三元区新市南路工行柜员机上取款,由于有急事赶回家,取款后,他就打的回到了家,刚到家,手机上就收到了一条短信。
受害人 潘先生:手机震一下,拿起来看, 取款上面又一万元(提示),我就发现我怎么没取钱 ,我就摸一下口袋没卡。
这时,潘先生才想起,自己取完款后拿走现金忘记拿走银行卡立即报警。民警调取银行的监控录像发现,(监控视频)紧挨着潘先生也在取款的一名男子,看到潘先生匆忙离开遗忘了银行卡,男子东张西望,认为没人注意他,跨步走到柜员机上操作,取走了第一笔现金五千元。
三元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 吴祯言:旁边有一个人要进行取款的时候,吕某还告诉他这台ATM机上也是我在取款,把这个取款的人赶走以后,他就继续作案。
尽管取款的人来来往往,这名男子还是有恃无恐,再次在柜员机上操作,又取走了第二笔现金五千元。民警根据视频监控,很快找到这名占便宜的男子吕某。在监控视频证据面前,吕某承认自己所作所为,并交出了一万元赃款,不过,吕某行为已经触犯了涉嫌犯罪。
三元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 吴祯言:冒用他人的名义,在ATM机上进行相关的取款操作,该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6条之规定,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吕某已被刑事拘留。警方提醒,发现他人的银行卡在柜员机上时,千万别一时贪图小便宜,顺手取走银行卡内的钱,因为你的这种行为将构成违法犯罪。
三元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 吴祯言:其行为已经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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